第二篇 盛世歡筵:權杖的遊戲(2) 李治急於掌權的心態,在即位之初就表露無遺。
永徽元年(650年)正月,『上召朝集使(各地到中央彙報工作的領導,一般為地方長官或副職),謂曰:「朕初即位,事有不便於百姓者悉宜陳,不盡者更封奏。」』之後每天安排十名地方長官進見,『問以百姓疾苦,及其政治。』
當年李世民剛上台,貞觀元年,『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,數延見,問以民間疾苦,政事得失。』安排中央司局級以上幹部輪流到宮中值班、一個個找談話。李治所為,和老爹如出一轍。只不過李世民找的是中央幹部,李治找的是地方幹部。為什麼有這種區別,大概長孫無忌一黨在中央勢力太大,李治想從地方領導那裡打開缺口、聽點不一樣的聲音。
七月,李治又學老爹的做法,親自審問京城囚徒。平反冤假錯案,也是政治鬥爭一種常見的手段。
可是,光靠聽彙報審案子,是抓不住權的,要害還在於用人。李世民上台,第一個事是把房玄齡、長孫無忌這幫死黨放到宰相的崗位上。李治暫且沒有死黨可用,他怎麼辦呢?
他用了兩個辦法。
第一是敲打對手。永徽元年,發生兩起事件。第一起在正月,針對的是長孫無忌,『有洛陽人李弘泰誣告長孫無忌謀反。』具體說了些什麼現在也搞不清楚了,但有一點是肯定的:告發的人看準了李治的心思,想藉機賭一把。但顯然,時機不成熟,好處沒賭到,反而自己掉了腦袋。『上命立斬之。』
第二起在十一月,目標換成褚遂良。有個御史告發他強買強賣人家田地。案子交由最高法院(大理寺)審理,查的結果,說是按國家掛牌價的正常交易(『准估無罪』)。這下告狀的御史不幹了,說:「掛牌價,那是國家徵收時的價格。私人交易,應該按市場價格,這能一回事嗎?最高法揣著明白裝糊塗,應當一併嚴懲!」(『估價之設,備國家所須。臣下交易,豈得准估為定!』)這個控告是很有殺傷力的。『是日,左遷遂良為同州(陝西大荔)刺史。』褚遂良當天就被貶到底下當市長去了。審案子的最高法領導更慘,一傢伙發落去了廣東。
從這個事看出兩點:第一,褚遂良確實有欺行霸市的嫌疑。貞觀十四年,有人控告司農卿(中央供給部長,掌『邦國倉儲』),說他採購木炭價格過高(高出市場價將近一倍)。李世民一聽大怒,把大理卿孫伏伽叫來,準備好好收拾一下司農卿。結果孫伏伽來了一聽,說:『司農無罪。』這下李世民愣了,說怎麼回事?
「公務採購比市場價格貴,向來如此。如果強要低價採購,那麼市場上,老百姓的炭價就不知該跌成什麼樣子了。我看司農不但無罪,反而是個識大體的人。」
李世民頓時醒悟:什麼事情交由公家辦,容易造成浪費。古代社會是家天下,從法理上,各級官僚在為皇上家當差。你把價格摳得太死,要麼剋扣小民、要麼以次充好。承認這個客觀事實、調高公務採購的價格,反倒是切合實際(符合人性),同時也是有助於維護社會秩序的辦法。所以最後,李世民不但沒處罰司農,反而跟告狀的人說:「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!」——你見識跟老孫差得很遠啊!
公務採購有溢價,同樣,徵收土地也有溢價。只不過國家徵收的價格,要低於私人買賣的價格。如果徵收價和市場價一樣高,那房價就要漲到天上去了。拆遷助推房價,就是這個道理。
這個事透露第二點:李治跟無忌一黨,關係已經相當糟糕。宰相從官員手裡低價買地,影響當然不好。但這事可大可小,主要看皇上的態度。當年長孫無忌因一時疏忽帶著刀進宮,依法是死罪,最後不過罰款了事,也沒見誰說什麼。宰相經營田產,是唐朝時流行的風氣。這人搞不好為了巴結褚遂良,故意便宜出售;褚遂良一天不知多忙,這事搞不好由底下人經辦,他也不甚清楚。大理寺都出面為褚遂良背書,皇上若真跟褚遂良感情好,做個順水人情很正常的事。就算要處理,選項多得很,不一定非要趕出京城。但從實際處理的情況看,李治沒有絲毫的猶豫和照顧,給人的感覺,倒象在抓一個好不容易送上門的機會。
李治採取的第二條措施,是培養自己的骨幹——『外戚』。
夫婦一體,人之常情;外戚(皇后家的親戚)參政,也就毫不稀奇。長孫無忌作為李世民的大舅哥進入權力核心,同樣,李治第一個找的依靠,是老婆王氏家裡的親戚。
永徽元年十一月,褚遂良被貶。永徽二年正月,『以黃門侍郎宇文節、中書侍郎柳奭並同中書門下三品。』這個新提拔的宰相柳奭(shì),就是王皇后的舅舅。
李治這兩手一搞,本希望在長孫無忌一手遮天的朝廷里,打開一道縫隙。沒想到他等來的,卻是另外一種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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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鬆讀史之大唐(210):公務採購比市場價貴,這事竟然還受表揚?
第二篇 盛世歡筵:權杖的遊戲(2)
李治急於掌權的心態,在即位之初就表露無遺。
永徽元年(650年)正月,『上召朝集使(各地到中央彙報工作的領導,一般為地方長官或副職),謂曰:「朕初即位,事有不便於百姓者悉宜陳,不盡者更封奏。」』之後每天安排十名地方長官進見,『問以百姓疾苦,及其政治。』
當年李世民剛上台,貞觀元年,『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,數延見,問以民間疾苦,政事得失。』安排中央司局級以上幹部輪流到宮中值班、一個個找談話。李治所為,和老爹如出一轍。只不過李世民找的是中央幹部,李治找的是地方幹部。為什麼有這種區別,大概長孫無忌一黨在中央勢力太大,李治想從地方領導那裡打開缺口、聽點不一樣的聲音。
七月,李治又學老爹的做法,親自審問京城囚徒。平反冤假錯案,也是政治鬥爭一種常見的手段。
可是,光靠聽彙報審案子,是抓不住權的,要害還在於用人。李世民上台,第一個事是把房玄齡、長孫無忌這幫死黨放到宰相的崗位上。李治暫且沒有死黨可用,他怎麼辦呢?
他用了兩個辦法。
第一是敲打對手。永徽元年,發生兩起事件。第一起在正月,針對的是長孫無忌,『有洛陽人李弘泰誣告長孫無忌謀反。』具體說了些什麼現在也搞不清楚了,但有一點是肯定的:告發的人看準了李治的心思,想藉機賭一把。但顯然,時機不成熟,好處沒賭到,反而自己掉了腦袋。『上命立斬之。』
第二起在十一月,目標換成褚遂良。有個御史告發他強買強賣人家田地。案子交由最高法院(大理寺)審理,查的結果,說是按國家掛牌價的正常交易(『准估無罪』)。這下告狀的御史不幹了,說:「掛牌價,那是國家徵收時的價格。私人交易,應該按市場價格,這能一回事嗎?最高法揣著明白裝糊塗,應當一併嚴懲!」(『估價之設,備國家所須。臣下交易,豈得准估為定!』)這個控告是很有殺傷力的。『是日,左遷遂良為同州(陝西大荔)刺史。』褚遂良當天就被貶到底下當市長去了。審案子的最高法領導更慘,一傢伙發落去了廣東。
從這個事看出兩點:第一,褚遂良確實有欺行霸市的嫌疑。貞觀十四年,有人控告司農卿(中央供給部長,掌『邦國倉儲』),說他採購木炭價格過高(高出市場價將近一倍)。李世民一聽大怒,把大理卿孫伏伽叫來,準備好好收拾一下司農卿。結果孫伏伽來了一聽,說:『司農無罪。』這下李世民愣了,說怎麼回事?
「公務採購比市場價格貴,向來如此。如果強要低價採購,那麼市場上,老百姓的炭價就不知該跌成什麼樣子了。我看司農不但無罪,反而是個識大體的人。」
李世民頓時醒悟:什麼事情交由公家辦,容易造成浪費。古代社會是家天下,從法理上,各級官僚在為皇上家當差。你把價格摳得太死,要麼剋扣小民、要麼以次充好。承認這個客觀事實、調高公務採購的價格,反倒是切合實際(符合人性),同時也是有助於維護社會秩序的辦法。所以最後,李世民不但沒處罰司農,反而跟告狀的人說:「卿識用不逮伏伽遠矣!」——你見識跟老孫差得很遠啊!
公務採購有溢價,同樣,徵收土地也有溢價。只不過國家徵收的價格,要低於私人買賣的價格。如果徵收價和市場價一樣高,那房價就要漲到天上去了。拆遷助推房價,就是這個道理。
這個事透露第二點:李治跟無忌一黨,關係已經相當糟糕。宰相從官員手裡低價買地,影響當然不好。但這事可大可小,主要看皇上的態度。當年長孫無忌因一時疏忽帶著刀進宮,依法是死罪,最後不過罰款了事,也沒見誰說什麼。宰相經營田產,是唐朝時流行的風氣。這人搞不好為了巴結褚遂良,故意便宜出售;褚遂良一天不知多忙,這事搞不好由底下人經辦,他也不甚清楚。大理寺都出面為褚遂良背書,皇上若真跟褚遂良感情好,做個順水人情很正常的事。就算要處理,選項多得很,不一定非要趕出京城。但從實際處理的情況看,李治沒有絲毫的猶豫和照顧,給人的感覺,倒象在抓一個好不容易送上門的機會。
李治採取的第二條措施,是培養自己的骨幹——『外戚』。
夫婦一體,人之常情;外戚(皇后家的親戚)參政,也就毫不稀奇。長孫無忌作為李世民的大舅哥進入權力核心,同樣,李治第一個找的依靠,是老婆王氏家裡的親戚。
永徽元年十一月,褚遂良被貶。永徽二年正月,『以黃門侍郎宇文節、中書侍郎柳奭並同中書門下三品。』這個新提拔的宰相柳奭(shì),就是王皇后的舅舅。
李治這兩手一搞,本希望在長孫無忌一手遮天的朝廷里,打開一道縫隙。沒想到他等來的,卻是另外一種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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